join-in
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》培训交流会
标准字号 较大字号

2017年7月18日,应广东爵桦律师事务所、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等律所邀请,我所顺利举办“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》培训交流会”。此次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对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新残标》)的学习和办案水平。



我所负责人赖跃致欢迎辞



我所法医临床主任肖建德主持培训



分析经典案例,在互动交流中对参训人员进行答疑。



此次交流会,分两部分,首先对《新残标》进行培训,讲解了伤残鉴定的主要内容,鉴定原则,鉴定时机,适用范围,新旧标经典案例解析;其次是对疑难案件现场答疑,交流学习


发表日期:[2017-07-19]    浏览[1864]